县镇领导们前脚刚走,林家的小院,后脚就立刻被另一波人给踏破了门槛。
来的人,是林家坳的乡亲,和那些八竿子才打得着的亲戚们。
为首的,是林远的二叔,林建军。
林建军是个精瘦的汉子,平日里在村里最是势利眼。当年林远考上大学,林父找他借五百块钱交学费,他眼皮都没抬一下,就以“家里要盖新房,手头紧”为由给拒了。
可今天,他却提着两条一看就价格不菲的中华烟,满脸堆笑地挤到了最前面。
“哎呀,大哥,大嫂!我早就说嘛,我们老林家祖坟冒青烟了,小远这孩子,从小就聪明,一看就是人中之龙!”他一把握住林父的手,亲热得像是失散多年的兄弟。
他转头看向林远,那眼神,热切得能把人融化:“小远啊,出息了!真是给二叔长脸!你看,这是二叔特意给你买的烟,你在城里当大官,应酬多,拿着抽!”
林远看着他手里的烟,眼神平静,心中却泛起一丝冷笑。
他记得清清楚楚,高三那年,有一次他去二叔家吃饭,就因为多夹了两块肉,二婶当场就阴阳怪气地说:“读书费脑子,是该多吃点,可别把我们家的米缸给吃空了哟。”
那句话,像一根刺,扎了他很多年。
“二叔,我不抽烟。”林远淡淡地开口,没有去接那两条烟。
林建军的笑容一僵,但立刻又反应过来,自己一巴掌拍在脑门上:“瞧我这记性!当领导的,都是爱护身体的!那这烟,就给大哥留着待客!”说着,硬是把烟塞给了林父。
紧跟在后面的,是村东头的王寡妇。
王寡妇的儿子王宝,和林远从小一起长大,但两人关系并不好。王宝仗着家里条件好点,没少欺负小时候的林远。林远印象最深的,是有一次王宝抢了他的新文具盒,他去理论,反被王寡妇指着鼻子骂:“一个穷鬼家的娃,还想用这么好的文具盒?别是偷我们家宝儿的吧!”
可今天,王寡妇却拉着己经长得五大三粗的王宝,满脸谄媚地凑了上来。
“小远啊,不,林市长!”王寡妇的声音,甜得发腻,“你看,这是婶子自家种的土鸡蛋,给你带城里补补身子!你跟我们家宝儿,那可是穿一条裤子长大的交情,以后可得好好提携提携你这傻弟弟啊!”
王宝也憨笑着挠着头:“远哥,以前是我不懂事,你别往心里去。以后,你就是我亲哥!”
林远看着这对母子,心中毫无波澜。他只是想起了,当年为了买那个被抢走的新文具盒,他母亲在昏暗的灯光下,纳了整整一个星期的鞋底。
院子里,人越来越多。
那个曾经因为林远家还不上米,就堵在门口骂街的粮店老板,今天提来了两袋最贵的泰国香米。
那个曾经嘲笑林远是“书呆子,一辈子没出息”的远房表舅,今天带着儿子,非要让儿子给林远磕头,认个“干爹”。
一张张或谄媚、或讨好、或悔恨的脸,在林远面前,上演着一出最真实的人间喜剧。
林父林母被这阵仗搞得手足无措,只能一个劲地陪着笑脸。
弟弟林浩,看着这些平日里对自己家爱搭不理,甚至冷嘲热讽的亲戚邻居,此刻却像哈巴狗一样围着自己大哥,他的眼神里,充满了困惑,也有一丝少年人初窥世界残酷后的愤怒。
只有妹妹林雪,害怕地躲在林远身后,紧紧地抓着他的衣角。
林远将妹妹护在身后,轻轻拍了拍她的手,示意她安心。
他站起身,目光平静地扫过全场。
喧闹的院子,瞬间安静了下来。所有人都屏住呼吸,等待着这位“大人物”发话。
“各位叔伯婶子,各位乡亲,大家的心意,我林远心领了。”
他的声音,不大,却清晰地传到了每一个人的耳朵里。
“我从小在林家坳长大,吃百家饭,穿百家衣。谁家在我最困难的时候,给过我一碗饭,递过我一件旧衣服,我林远,一辈子都记在心里。”
他顿了顿,目光变得锐利了些。
“同样,谁家在我家最需要帮助的时候,关上了门,说过什么难听的话,我也一样,记在心里。”
院子里的空气,瞬间凝固了。
林建军、王寡妇等人的脸上,血色尽褪,冷汗涔涔而下。他们没想到,林远竟然会把话说得这么首白,这么不留情面!
“今天,我回来了。不是什么市长,我就是林家的儿子,林远。”
“以前怎么样,现在还怎么样。大家都是乡里乡亲,用不着搞这些虚的。”
“饭,我娘己经做好了。真心想跟我家走动的,就留下吃顿便饭。要是心里有别的想法的……”
林远没有再说下去,但那意思,所有人都懂了。
他端起一碗清茶,对着院门口,朗声道:“爸,妈,开饭吧。把门关上,咱们一家人,好好吃顿饭。”
一句话,下了最温和,也最决绝的逐客令。
院子里,那些心里有鬼的人,一个个面面相觑,脸上青一阵白一阵,最终,只能尴尬地笑着,灰溜溜地退了出去。
最后,院子里只剩下了寥寥几户人家。
其中一户,是村里的赤脚医生李大爷。当年林远发高烧,是李大爷背着药箱,深更半夜跑了十几里山路,守了他一夜,分文未取。
林远亲自走上前,将李大爷扶到了上座。
“李大爷,当年要不是您,我这条命可能就没了。今天,您坐这儿,我给您敬杯酒。”
李大爷激动得热泪盈眶,连连摆手:“使不得,使不得……”
看着眼前这冷暖分明的景象,弟弟林浩,似乎在一夜之间,长大了。他看着自己大哥那沉稳如山的背影,眼神里,充满了崇拜和敬佩。
他终于明白,大哥那句“要靠自己的本事”,到底有多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