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二章:新世纪初的腐败治理与探索(2002 - 2012)
第一节: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中的腐败博弈
在新世纪初,我国经济社会正处于快速发展与转型的关键时期,为了适应新形势下市场经济的发展需求,进一步释放市场活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被提上了重要日程。这场改革承载着减少行政审批事项、简化办事流程、提高行政效率以及推动政府职能转变等诸多重要使命,旨在构建一个更加高效、透明、服务型的政府治理体系,让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能够发挥更大的、决定性的作用。
然而,任何一项触及深层次利益格局调整的改革都不会一帆风顺,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同样如此,在其推进的过程中,面临着复杂而激烈的腐败博弈。这种博弈犹如一场暗流涌动的较量,涉及到部分官员、审批人员以及中介机构等多个主体,他们出于各自的利益考量,采取种种不正当手段,与改革的初衷背道而驰,给改革进程带来了重重阻碍,也对政府职能转变和服务型政府建设产生了消极影响。
一、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背景与重要性
在传统的行政管理模式下,行政审批作为政府对社会经济事务进行管理和调控的重要手段,曾经发挥过一定的积极作用。它能够在一定程度上规范市场主体的行为,保障公共利益和社会秩序,确保各类经济活动符合国家的法律法规以及相关政策要求。
但是,随着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和完善,行政审批过多、过滥的问题逐渐凸显出来。大量繁琐的审批事项犹如一道道无形的枷锁,束缚着企业的创新活力和市场的自主发展能力。企业在开展经营活动时,往往需要耗费大量的时间、精力和资金去跑各种审批手续,面对一个个冗长复杂的审批流程,很多项目因此被耽搁,错失了最佳的发展时机。
而且,过多的行政审批还容易滋生权力寻租等腐败现象,一些审批部门和官员手中掌握着过大的权力,在缺乏有效监督的情况下,这种权力很容易被滥用,成为谋取私利的工具。为了打破这种束缚市场发展、滋生腐败的旧有审批模式,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应运而生,其目标就是要对那些不必要的、不合理的审批事项进行大刀阔斧的清理,优化保留审批事项的办理流程,提高行政效率,让政府从传统的 “管制型” 角色向 “服务型” 角色转变,更好地服务于经济社会发展和广大人民群众。
二、部分官员对改革的阳奉阴违
在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中,本应是各级官员积极响应、带头落实改革举措,推动改革顺利进行的局面,但实际情况却令人失望,部分官员出于维护自身利益的考虑,对改革采取了阳奉阴违的态度,成为了改革道路上的 “绊脚石”。
一方面,这些官员表面上积极配合,按照上级要求精简审批事项,对外宣称己经大刀阔斧地削减了诸多不必要的审批环节,营造出一副积极推进改革的表象。他们会精心准备各种汇报材料,列举出一串串看似可观的精简数据,向社会展示改革的 “成果”。然而,在实际操作中,却通过各种隐蔽的手段,继续把持着权力,试图维持原有的利益格局。
其中一种常见的手段就是 “变相审批”。他们虽然名义上取消了某些审批事项,但又通过设置一些所谓的 “前置条件”“备案要求”“审核环节” 等方式,变相地对企业和群众的相关事务进行控制。例如,原本一项企业投资项目的审批被取消了,但随后又要求企业必须提交详细的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并经过相关部门的 “审核备案” 才能开工建设,而这个 “审核备案” 的过程与原来的审批并没有本质区别,依然需要企业准备大量的材料,耗费时间和精力去应对,相关部门依然可以凭借对这个环节的把控来施加影响,甚至从中谋取私利。
另一种手段是 “体外循环”,即把一些审批事项从正常的审批流程中剥离出来,不在公开的政务平台上办理,而是通过私下的、非正规的途径进行操作。比如,对于某些特定行业的经营许可审批,表面上看己经简化了流程,企业可以通过线上系统提交申请,但实际上,真正起决定性作用的还是官员们在幕后的 “协调”。他们会暗示企业负责人,要想顺利拿到许可,还需要私下找他们沟通,按照他们的要求提供额外的材料或者满足其他条件,这样一来,审批权力就脱离了正常的监督视线,在 “体外” 形成了一个暗箱操作的空间,官员们可以继续利用这种权力为自己谋取利益。
这些官员之所以这样做,根本原因在于他们担心改革会削弱自己手中的权力,进而影响到与之相关的各种利益。长期以来,审批权力意味着可以决定众多事务的走向,能够与各种利益主体建立起千丝万缕的联系,无论是来自企业的 “感谢费”、人情往来,还是在资源分配过程中获得的其他好处,都与审批权力紧密相连。一旦权力被削减,这些利益来源也将随之减少,所以他们不惜违背改革的要求,采取阳奉阴违的做法来维持现状。
三、审批人员利用剩余审批权索贿
在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过程中,尽管总体的审批事项在不断减少,但仍有一部分审批权保留了下来,而这剩余的审批权却被一些审批人员当作了 “摇钱树”,他们利用手中的这点权力,公然向办事的企业和群众索贿,形成了一种恶劣的风气,严重损害了政府的形象和公信力。
这些审批人员深知自己手中权力的 “含金量”,哪怕只是一个小小的审批环节,对于前来办事的企业和群众来说,都可能关乎重大利益,所以他们便有恃无恐地进行索贿行为。比如,在办理企业营业执照变更手续时,虽然大部分流程己经简化,但仍有个别关键的审核环节需要审批人员签字确认。有些审批人员就会故意拖延时间,对企业提交的材料吹毛求疵,以各种理由要求企业补充材料或者修改内容,让企业多次往返奔波却始终无法顺利通过审核。
而当企业负责人焦急地询问原因时,这些审批人员便会旁敲侧击地暗示,如果想要尽快办理好手续,就得 “表示表示”。他们会隐晦地提及自己的辛苦付出,或者暗示企业在行业内的发展还需要他们后续的 “关照” 等,迫使企业不得不送上红包、礼品卡或者其他形式的好处费,才肯顺利签字盖章,让审批手续得以继续推进。
对于普通群众来说,在办理一些与民生相关的审批事项时,同样也遭遇过这样的刁难。例如,在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审批过程中,个别审批人员会对群众提交的材料进行无端质疑,一会儿说收入证明格式不符合要求,一会儿又说购房合同存在问题,即便群众按照要求反复修改提交,依然无法通过审核。首到群众无奈地送上一些财物后,审批人员的态度才会突然转变,原本存在的各种 “问题” 也都神奇地消失了,审批手续很快就能办理完成。
这种不给好处不办事的行为,让企业和群众苦不堪言,原本旨在便民利民、提高效率的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在这些审批人员的索贿行为下,变得形同虚设,反而增加了办事成本和社会运行的负担,也使得民众对政府的信任度大打折扣,破坏了政府与民众之间的和谐关系。
西、中介机构与审批部门的相互勾结
在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大背景下,中介机构本应是作为一种专业化的服务力量,为企业和群众提供诸如咨询、代理等合法合规的服务,帮助他们更好地理解和应对审批流程,提高办事效率。然而,现实中却出现了中介机构与审批部门相互勾结的乱象,形成了一条新的腐败链条,进一步加剧了改革过程中的腐败博弈。
一些中介机构为了获取高额的利润,主动与审批部门建立起不正当的联系,通过利益输送等方式,与审批部门达成默契,共同对办事企业和群众进行 “围猎”。它们往往会利用自己与审批部门的特殊关系,向企业和群众暗示,如果不通过它们来办理相关事务,审批过程将会十分艰难,甚至可能无法通过审批。
例如,在企业办理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手续时,按照正常规定,企业可以自行编制环评报告,也可以委托有资质的专业环评机构来编制。但与审批部门勾结的中介机构就会对企业说,只有他们编制的报告才能顺利通过审批,因为他们和审批部门有 “内部沟通渠道”,能够确保报告符合审批要求。而实际上,这些中介机构编制的报告可能并没有什么特殊之处,只是凭借与审批部门的关系,让审批人员对其另眼相看。
并且,这些中介机构会借此机会向企业收取高额的服务费用,其收费标准远远超出了正常的市场合理价位。原本可能只需要几万元就能完成的环评报告编制服务,在这种勾结的情况下,可能会被抬高到十几万元甚至更高的价格。企业为了能够顺利拿到审批,往往只能无奈地接受这种高价服务,增加了经营成本。
对于一些需要办理安全生产许可证的企业来说,同样面临着这样的困境。中介机构会声称自己有办法帮助企业快速通过审批部门的现场核查等环节,前提是企业要支付高额的费用,用于打点相关人员以及购买他们推荐的所谓 “安全设备”(这些设备往往价格虚高且并非必要)。而审批部门的部分人员也会配合中介机构,对那些没有通过中介办理业务的企业进行更为严格甚至刁难式的核查,给企业制造各种障碍,迫使企业不得不选择与中介机构合作,从而让中介机构和审批部门都能从中获利。
这种中介机构与审批部门相互勾结的行为,不仅加重了企业和群众的负担,也严重扰乱了市场的正常服务秩序,使得原本公平竞争的中介服务市场变得乌烟瘴气,更重要的是,它破坏了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公正性和有效性,让改革的目标难以实现,成为了阻碍改革进程的一大顽疾。
五、腐败博弈对改革进程及政府建设的影响
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中的腐败博弈所产生的负面影响是多方面的,它不仅仅局限于个别环节或局部领域,而是对整个改革进程以及政府职能转变、服务型政府建设等宏观层面都造成了严重的阻碍和破坏。
首先,从改革进程来看,部分官员的阳奉阴违、审批人员的索贿行为以及中介机构与审批部门的勾结等腐败博弈现象,使得改革举措无法真正落地生根。精简审批事项的目标难以完全实现,即使表面上减少了一些审批环节,但实际操作中又出现了各种变相的控制手段,导致改革陷入一种 “原地踏步” 甚至 “倒退” 的尴尬境地。企业和群众并没有真正感受到改革带来的便利和效率提升,反而因为这些腐败行为增加了办事的难度和成本,对改革产生了质疑和抵触情绪,进一步影响了改革后续工作的推进,延缓了整个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步伐。
其次,在政府职能转变方面,腐败博弈严重干扰了政府从传统的 “管制型” 向 “服务型” 转变的进程。政府本应是通过改革,将更多的精力放在为市场主体提供优质的公共服务、营造良好的市场环境上,但由于腐败行为的存在,一些部门和人员依然把权力当作谋取私利的工具,过度关注自身利益,忽视了服务的本职,使得政府职能转变难以达到预期效果。政府与市场、政府与社会之间的关系依然没有得到有效的理顺,市场的活力得不到充分释放,社会的创新动力也受到抑制,无法形成政府、市场、社会协同发展的良好格局。
最后,对于服务型政府建设而言,腐败博弈无疑是一大 “拦路虎”。服务型政府强调的是以人民为中心,为人民群众提供高效、便捷、公平、公正的服务。然而,在行政审批过程中出现的各种腐败现象,让民众在办事过程中遭受诸多不公和刁难,严重损害了民众的切身利益,也破坏了政府在民众心中的形象。民众对政府的信任度下降,认为政府并没有真正践行服务的宗旨,这与服务型政府建设所追求的目标背道而驰,使得服务型政府建设的道路变得更加崎岖,难以赢得民众的广泛支持和认可。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中的腐败博弈问题己经成为了当时亟待解决的重要难题,需要从完善法律法规、加强监督机制、强化权力制约、提高人员素质等多个方面入手,坚决斩断这条腐败链条,确保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能够顺利推进,真正实现政府职能转变和服务型政府建设的目标,为我国经济社会的持续健康发展创造良好的制度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