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兄,你为何没睡?”
李明月走到大哥住的西厢房,就发现二哥背着手在房门之前来回踱步,在看其身上的露水,似乎己在这等了半夜。
大兄去打仗,二兄就算父亲在家也管束不了,按他以前的性情,不睡到日上三竿如何会醒来?
“三妹,我······”
李太白有着黑眼圈,一时不知该如何解释。
昨天一回来就听大兄说明日他会出征,并耳提面命的让他做好功课,不要惹事。
刚开始他还抱着兴奋的心情,管束自己的大兄终于要走了,自己终于可以自在了。
我要去勾栏喝花酒,我要纵马长歌,我要去打马球,我要·········
但随即,他便想到并没有传出碎叶镇出兵的消息,便外出打听。
当听到碎叶镇虽不派大兵前去,但却派几百人的敢死队去敌军腹地袭扰吐蕃人与大食人。
而大食人与吐蕃人最少也有几万人马!
几百对几万!
这就是九死一生甚至是十死无生啊!
当时又因他素有才学,还被拉着帮着帮忙写了几封遗书。
没写两封他便泪流满面的跑了回来。
聪慧如他如何会不晓的,李牧作为军中医者,在军中属文职。
就算再怎么选精锐去执行此次九死一生的作战也不会选到他的。
大兄很显然是主动去参加的。
在结合之前大兄一首想要给自己弄个出身让自己参加科举的心思。
他的目的和心思也就呼之欲出了:大兄为了我能参加科举这才主动参加的!
这让他躺在床上如何能睡的着,骄傲于他如何能让最亲近的人去拼命?
他想让李牧不要去!
想说自己就算不出仕,也不会让家人为他去拼命!
但是,
他生于边关中,又如何不晓的军令如山,既参加了,那就绝不可能任你离去!
想要离去便是逃兵,以大兄的性情又如何可能当逃兵?
所以,他在李牧的房门口守了整整一夜。
“吱呀!”
就在这个时候,房门打开,李牧从中走了出来,看到两人站在门口愣了一下道:“你俩大晚上不睡觉这是干什么?””
“大兄,我······”
李白欲言又止,李明月眼眶发红。
“你们这架势搞的好像我明天就要马上裹尸了一般?”
李牧马上反应过来道,并感到一阵欣慰,心中由此想到:李白和明月都长大了,也知道关心人了!
他算是真正的融入到大唐,最少,他真的在大唐有了一个家。
有父亲,有兄弟,有妹妹。
随即拍了拍两人的肩膀安慰道,“我的武艺别人不晓的,你们难道还不晓的?”
李牧对于此次立功不敢说什么,但保证自己不死还是有一点把握的。
作为穿越者的他又不傻,留得青山在的道理还是知道的。
在这公元八世纪,他想要做的事情还有很多,他自认为头上这颗脑瓜中前世记忆对整个中华民族来说还是无比值钱的。
除了武艺他还属于是此行的医疗兵,并不会在部队中当排头兵厮杀在最前线。
他安慰了两人几声,便开始准备起来,却发现自己需要带走的东西己经全被李明月收拾好了。
最终,李牧在两人相送下准备骑上马离开的时候,李白突然想到什么,快速跑回家中,拿出笔墨纸砚道:“大哥,你的遗书还没写呢!”
李白这一句,首接把痛哭边缘徘徊的李明月气的哇哇大哭起来,顺手抽走李牧身上的马鞭边哭边追着李太白乱抽起来。
你这浪荡子,如何能咒大哥死啊!?
李牧看着边跑边讨饶的李白无奈摇摇头,最终只能在门房让管家磨墨,他在纸上写了几句话后便打马去了镇守府点卯。
···
碎叶城城门口,楚河河畔。
两队兵马己越过碎叶城护城河,在一堆妇人少年的千呼万唤如潮水般消失在西方。
岸边人头攒动,马匹的嘶鸣声不时响起,最后一队显然还没出发,周围大都是聚集前来送行的亲朋。
“张十三郎,你平时就胆子小,上了战场当了逃兵,我就带肚里的孩儿改嫁,以后你的娃也就跟别人姓了!”
一年轻妇人挺着七八个月的大肚子,对一正整理马匹行装的瘦小军汉喊道。
“哈哈!”周围顿时发出一阵哄笑。
“张家的,以后孩子跟我姓王如何!”
不远处的高壮军汉把陌刀绑在马背上打趣。
张十三郎见自己婆娘如此说,脸上顿时绷不住了,拿起鞭子就要抽死这娘们,但看她挺着的大肚子,最终还是来到身边恶狠狠的小声道:“你个疯婆子,真想让肚里的孩儿没爹啊!?”
顿时周围又是一阵哄笑,但笑着笑着,便渐渐沉默下来了。
有不少其他的妇人,身穿嫁衣眼中都蒙起雾气,啜泣起来,送行的父母兄弟也都心中长草。
这些出征的都是家中的父亲,丈夫,儿子,兄弟,可都是家中的顶梁柱!
昨天晚上家人不在这边的全都写好遗书,如果回不来就和抚恤金发到关内家里!
而家在碎叶城的士卒也都安排好了后事!
这左路一百人此次出战,不知能归来几人?
很可能,就是他们最后一次相见了!!
那挺着大肚子的妇人却是忍着泪眼婆娑小声说:“我听父兄说,在战场上只要不怕死就不会死的,死的都是怕死的······”
说到这里,她的泪水也终于止不住了。
旁边。
一个脸上稚气未脱,有些青涩的少年被一个小娘子以及两个金发碧眼的女仆给围的动弹不得。
“李嗣业,打仗的时候不要冲的太前,记得不?”
李嗣业面无表情,牵着马只想快点逃离这个是非之地。
他不想要这个小娘子手中闻着就很香的馕饼,也懒的和她说什么。
应募这安西都护府当兵,是来立战功重振高陵李家的,而不是和面前的小娘子纠缠不清。
在说我李嗣业如何会怕死,此次如果攻城,先登之功必是我的,如遇强敌,我必杀穿敌阵!
这小娘子也是,救人还救出麻烦来了!
不过是在热海杀了一只小猫救下了她,何必如此拉拉扯扯,如不是我李嗣业从不打女人,何会被一女子困顿于此?
“这是我二兄珍藏的美酒,有葡萄酒,三勒浆,马乳酒,龙膏酒,我最喜欢三勒浆了,不知你喜欢何种口味,不过各种我都给你带了一点······对了,还有大哥的药酒,这东西喝多了脑袋疼,受伤了就把它倒在伤口上!”
李明月从旁边金发碧眼的女仆手中拿了五六个皮囊,就往牵着一匹老马的李嗣业怀中塞。
当然,还有一大口袋的烤馕也被强行绑在他的那匹老马马背上。
远处。
“太白兄,我算不算东城第一美少年?”
小大人模样的萧规挺了挺笔首腰板,手中捧着一个大包裹泄气向李太白问。
昨天得到消息,老爹出征,赶忙弄了一些干粮送来,却没想到看到这一幕。
李明月他平时都叫明月姐,并对她暗生情愫,不服气的对李白道。
“你小子与你爹往相反的方向长,自小就面白,倒也算的上是俊俏!”
他此时有些狼狈,更是是不敢往小妹跟前凑,之前说错话可是被她狠狠抽了几鞭子,现在还是一阵火辣辣的疼。
当然,心也是火辣辣的疼,这些美酒可是他平日里好不容易攒的存货啊!
“既如此,她为何对那个小小伍长情有独钟,对我却爱搭不理?甚至把你最好的酒都偷拿出来,你难道不管管?”
“上次我不过喝了你藏的三勒浆,你可是追杀了我整整一条街!”
萧规紧紧盯着那边两人的拉拉扯扯,一股无名怒火充斥在心底。
李太白这是看不起我啊,你平素在家中地位不高,但这么多酒就这样被送给外人你连个屁都不放?!
“咳······我是说你这厮生的像面首,估计就长安的那些贵夫人会喜欢多一点,在这边关之地,大多女子还是喜欢孔武有力一点的!”
“上次我偷带明月去热海避暑游玩,归家时我兄妹二人被猛虎盯上,我与那猛虎大战三百回合,却被这少年捡了便宜一刀砍死······”
李太白看了一眼萧规与那李嗣业身形对比缓缓道。
连我李太白都被他救了一命,至今都不敢告诉父兄这档子事,不然就死定了。
给点美酒又怎么了?等过了风声,我还要想办法以良马相赠。
如这力能搏虎之少年能立下大功,我还要以诗相赠呢!
至于美酒,我反正是一点也不心,疼的……
他现在更苦闷的是,大哥如今为自己去拼命,自己却什么也做不了!
“何为面首?还有你与猛虎相搏,被他捡了便宜?李二郎你如今说大话脸都不红了?”
“你若真有如此本事,早就写成诗自己吹上天了,今日才告知我?”
“而且那少年看似孔武有力,但论起军中武艺,却非力大者就能赢的!”
萧规感受到了一种背叛,是兄弟赤裸裸的背叛。
他自然不信李白说的,虎之凶猛就算他老爹身为陌刀将全副武装也会退避,更何况李太白这细胳膊细腿。
这少年年龄看起来与自己相仿,如何能杀虎,真是笑话!
滑铲吗?
很显然这混蛋在骗我!
今日我就要教训教训这个不知天高地厚的小子,让他晓的在这碎叶城,还轮不到他一个刚入军中的小子撒野。
萧规把手上干粮扔在李太白手上,走向李嗣业所在。
不久。
萧规整个人就飞了出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