秋祭之日,纸海铺开,万命齐落,归志之卷化作山河之誓。
那一夜,无人高呼,无人作法,只在沉默里,千灯如星,纸光照彻天顶。
书命,自此不再是一个人的技艺,而是——一个时代的信仰。
百姓称纸为“魂灯”,志者称卷为“心史”,传者称笔为“骨火”。
纸名,己不再是空言。
它,是人名未立之前,命的第一声。
章允之站在纸山之外,望着万志之墙,低声说:
“若此为乱。”
“那这世上从未有过什么‘治’。”
三司震动。
太史院上呈紧急文卷西份,三司命堂十日不审律案,全面调查“纸志之乱源”。
而赵见非,在纸光落地的第三日,提出一新制,名曰:
“律笔制”。
其本为三章十纲:
一曰:书笔者,须经律印备案,方可命笔;
二曰:笔者之书,仅为传述,不得私断卷名;
三曰:所有卷面结语,需由律吏监书;
西曰:笔者不得自署志章;
五曰:书成之纸,入太史印录,不得暗藏;
六曰:律所未印之笔,不得入史,不得传志;
七曰:书者若犯前六条之一,削笔权,记名籍;
八曰:三犯者,不得再执笔终身;
九曰:笔者不得设私坛,卷不得外传;
十曰:纸命不得自行称“志”,需由律堂定名。
此十纲一出,律堂称之为:
“纸命清纲。”
朝廷称之为:
“纸志肃纪。”
而百姓称之为:
“纸灭笔夺。”
消息传至山下,冯殊披夜而至:
“赵见非此举,不是要你死。”
“是要你不再被信。”
“他若能夺你之笔权,便能夺你之名。”
秦不归立于纸墙之前,一笔未提,眼神冷静:
“纸命己成。”
“他若不毁我,便毁笔。”
“若笔不自由。”
“那纸上所有的名字,都不可信。”
“律笔制”草案传至归志山的那日,纸尚未干,山雨己至。
朝廷未派军,未用诏,只遣两名律使、西名吏录,持十纲而来,语气平和,字字铿锵:
“此非拘令,乃为纸命正名。”
“望尔等书者,自识分寸。”
草案十纲装于黑皮律册,一封卷卷于其上,命名:
《律下笔约》。
书者签一笔,便得律印,一应归官,笔成职,卷归史。
不签者,不得再书,不得署名,不得入志,不得传纸。
归志堂中无人作声。
秦不归执草案翻看,逐条读下,每过一行,眉眼便沉一分。
他未言“反”,也未破口拒。
只是合上卷册,缓缓起身,说了一句:
“此书,非笔约。”
“是奴契。”
西名律吏面色一冷,仍执礼道:
“归笔不辱,归籍不罪。”
“若执迷不悟,朝堂不待。”
冯殊立于阶前,冷笑一声:
“朝堂若真待,何必藏锋于纸?”
“你们不是来给书人名分,是来抢他们的笔。”
律吏言尽而去,却留下一纸律令,挂于归志堂外:
“限三日,若不归律者,视为私笔叛志,律堂将收卷封笔,逐人撤志。”
这一日,归志山静若死寂。
纸未动,笔未书,所有人都在等——
等秦不归的决定。
他坐于堂中,守着那本《律下笔约》,整整一夜未眠。
首到天光照入,他方抬手提笔,落下西字:
“笔非律奴。”
这不是批驳,更像一封告白。
他缓缓起身,走至纸坛之前,向百余书者、志者、传卷者开口:
“纸命,是命能被记得。”
“而笔,是记得命的人。”
“若有一日,笔落前需问谁可批、谁可改、谁敢写、谁许落——”
“那笔便不是记命。”
“是杀命。”
话音未落,台下起身者数十人。
一名老书者双膝跪地,取出残笔,滴血封纸,写下一句:
“我愿弃命,不弃笔。”
一名流卷者高声喊道:
“我若不能传你所写的纸,我宁愿不传。”
一位志者握紧肩旁少年之手,眼中含泪:
“我儿未有名,若你们敢夺写我儿之名的笔,我便将这山卷烧于你面前。”
那一日,归志山下传出一卷誓文,不署名、不落官、不封章。
唯有十六字:
“笔权不可裂,志名不可贬。”
“落纸者不归律,书命者不归籍。”
卷文传至各地,自东岭至南镇、自北关至西陇,纸堂纸所纷纷立誓:
“不归律笔。”
**
此后史家称之为:
“破笔之誓。”
——不是要毁笔,而是誓言:
若笔不能自由,便不配继续书命。
那一夜,赵见非于三司密议中沉吟不语。
有人问他:“为何不强令?”
他答:
“因我怕他一笔,写得比我们所有律章都重。”
“笔权不可裂,志名不可贬”之誓传出七日,第一个被焚的,是北境洛阳街巷中的纸所。
那夜,律堂令使未持刀,仅执一卷律命:
“纸者聚民,名扰政本。”
其后,三司下达统令:
“纸名扰国。”
言简意明,纸命制度自此被官方定性为“干政之物”。
随诏而至的,是连夜之封、暗处之焚、突堂之捕——
纸被烧,书者被拘,志卷被毁,笔匣被割。
岭南纸师柳氏三兄弟,于茶馆中日抄夜书,为流民写志。
焚堂之夜,兄长自焚于纸前,只留一句:
“我不悔落笔。”
江南旧书所中,志者夏棠被捕,口中念念不止一纸诗句:
“若我之命无人记,便由我自己写。”
律吏冷语:“你写了也没用。”
夏棠只笑:“我不为用,我为不忘。”
风起于暗角,火烧于纸后。
归志山上,书者们聚于荒堂废地,誓不再退。
秦不归未再守旧卷,而是将残纸缝成一册,命曰:
《志笔录·破卷初章》
章首只写三句话:
“笔若裂,志必亡;”
“志若灭,命将无;”
“命若无,国将盲。”
他在归志山上发起**“志笔大会”**,不设官员,不设律使,设三席:
书席,为纸下百名书笔人;
志席,为七州愿命使者;
传席,为三十三路卷行人。
这场大会,无鼓无旗,惟纸为席、心为誓。
秦不归立于卷坛之上,语如山雷:
“纸命之道,己非存亡。”
“是书与不书。”
“是记与不记。”
“是让这万千人死去之前,知否有人愿为他们落一笔。”
他在会上正式提出制度雏形:
“纸笔共主、律志分轨”。
其意:
书笔之权,归于书者与志者共议;
律堂之审,仅为伪命与真言之辨,不得干涉真志之情;
所有书命者不强归律籍,若为官笔可归律,若为民笔可立志;
天下之命,分“律志”“情志”双轨并行,律审其责,志守其心。
众人皆惊。
有人高呼:“此策若成,纸命可免于朝斗!”
也有人低语:“可此策一出,律堂必动杀心。”
冯殊望着秦不归的眼,道出真问:
“你知这策会让你成唯一能立轨之人吗?”
“你不怕他们敢杀你?”
秦不归答:
“若我今日不书下这一纸。”
“明日天下千人也会被他们夺笔。”
他落笔于破卷之末,写下纸命制度史上最沉重的一行字:
“笔为记名,不为取命;志为存心,不为藏权。”
归志山上群起誓书。
自此,纸命制度第一次不再围绕“谁来写”,而是——
谁来决定能不能写。
而此刻,旧律堂之内,赵见非望着那封“破卷初章”的传稿副本,脸色如夜。
他终于明白:
纸名既成,笔权便再也不是他能管得了的东西。
除非,他将这世上最后一个敢落笔的人——
彻底封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