纸志入堂,灯火未熄,议名虽成,策章初立。
太史院翌日便设下“策议共署处”,派三吏三笔,一案一灯,命曰:
“试书天下愿。”
而首地试点——东郡南台。
昔日为军屯重地,民志纷杂、田赋混乱,正是朝中最“不宜设志”的地方。
秦不归接令不拒,仅言一句:
**“若志不可落乱地。”
“那这志,不配谈政。”**
他未待朝派设笔,仅自归志山召出“无笔典使”七人,简衣执灯,亲赴东郡。
其名,不为传愿,不为布政,只为:
“以志问政,以纸通民。”
而此时朝堂之中,两股势力悄然分裂。
一人乃御史赵见非,仍冷守三司,不语,不动,不止。
他知:
“纸志己入堂,若再言拒,反为乱音。”
“不如静观其策,待其败于民心。”
而另一人,则为吏部左丞陆成晖,文风冷峻,善操律笔,密拟一策,名为:
“律策并推令”。
其意,借纸志之名,于各地派“律令策官”辅书民意,实则主笔皆由律部掌控。
表为听志,实为控志。
纸命之政,若再入此策——
便是归权,不归名。
而归志山不知朝局风浪。
秦不归一行七人,抵东郡城门之时,民风未开,志灯己熄,墙上白布悬而未书。
街口有童问:“你们是谁?”
有人答:
“是来记我们名字的。”
童又问:“记了,有饭吃吗?”
无人能答。
“策议共署处”设于旧仓之中,无鼓无旗,仅一案三凳,一灯一卷。
首日无一人来。
第二日,有农妇至,双目不识字,仅留一句:
**“我儿死在军税之下。”
“我想写他活过。”**
她不求赋免,不求官理,只求纸上写下:
“某乙,曾种麦三年,笑过五次,走时还想再活。”
卷未立,泪先落。
第三日,有老卒入,面上有疤,披残甲。
他坐下许久,写字颤抖,终于道:
“你们来得太迟了。”
“我兄死于五年前。”
“他只想在兵营外卖个煎饼摊。”
“官说无名之人,不得设摊。”
“他就那么没了。”
“若早三年,你们能来……”
“就写:他想摆摊。”
那一日,纸志入政三卷未起,却落愿百余。
策吏不敢封章,仅问秦不归:
**“这卷,入不了政章。”
“要废吗?”**
他看着那三页,缓缓道:
**“不入政,是你们的卷不能。”
“不是他们的名不配。”**
东郡风沙骤起,卷未干,议未成,官印先至。
第五日清晨,仓外鸣鼓三声,律策官三人到场,身披绿袍,胸佩吏部印,持令而来:
“奉朝旨——策志共署,律笔为辅。”
“此后一切志卷,由官笔校审、律吏归档。”
言虽曰“共署”,实则接管。
“无笔典使”七人默立一侧,无吏无职,无封无权,策桌被迫移位,灯也被置于官笔之后。
纸犹白,先落的却是:
“律部书官××于此设卷。”
初时百姓不察,有人欲记亡父之愿,尚未开口,律官己代为落句:
“某甲,愿归乡田,免兵征。”
语中一改“愿再见儿面”之原句,改为官可审之策。
妇人错愕而问:“他不是这么说的。”
律官答:
**“你那话,不能入卷。”
“这才是能审的志。”**
七日之后,志卷十成其七由官笔所署。
街头却起纷议:
“记志的怎么说话和官差一样?”
“若我们说什么都被他们改掉,那写来作甚?”
志乱之下,愿卷停收三日。
“无笔典使”闻讯自闭仓外,三日未入堂,仅将三页空卷置于仓门外,上书一句:
**“若你说的,不是你自己想说的。”
“那不必说。”**
第九日,秦不归自登灯坛,衣未换、令未持,只在堂中正席前起言:
“策志不贵在‘字’。”
“贵在——是否是你自己说出来的字。”
他提出纸志制度首次政地准则:
“纸志归心,名不可代署。”
· 一人一愿,志须出自本心,非官草、非旁录、非律笔所书;
· 所记之名,若非本人之言,须三证其意、五证其语,七人共议方可代署;
· 官不得主笔,律不得改愿,代志不得无凭,纸志之权归记名之人所有。
律策官闻之大怒,拔印而言:
**“无令不可立志。”
“若纸志不纳律笔,谁来判伪?谁来定真?”
“谁担其乱后之责?”**
秦不归答得极冷:
**“你不怕乱。”
“你怕的是,若真有一天人人能写自己的志。”
“便再也——用不着你来写他们的命了。”**
仓外百姓未语,但一老妪自路旁低声道:
“那年我夫死,是他们帮我写了一纸命。”
“我不识字,也没说话,就被写成‘愿从其子,安于族地’。”
“可我想说的,是:我不想埋他。”
“我想,他烧着走。”
那一刻,东郡风雪俱止。
纸未破,志己明。
志之乱,不因愿杂,而因心不由己。
东郡第十日清晨,仓门紧闭,卷案封存,灯火微颤。
秦不归未入堂,只在仓门外布一炭盆,亲手取出七日来积压志卷二十三页。
纸未裁,字未发,却早被律印、官语、非名之字所塞。
他未言,只看一眼,便放入火中。
烈焰起,纸香而焦,灰飞如羽。
律策官惊怒而起,斥责曰:“焚案毁策,此为抗命!”
秦不归却反言平声:
**“纸可毁,心不能改。”
“你毁的,是我能再记。”**
“你改的,是他们说过却被你写歪的命。”
他立于炭火之前,以灯代笔,设一石案,命曰:
“归心策坛。”
开坛三则:
· 一者,纸由人持,不由官守;
· 二者,志由人说,不由律改;
· 三者,愿由人启,不由吏批。
石案之上,不设笔架、不置律案,仅放一行木牌:
“你说,我记。”
此言传出,东郡百姓再来。
第十一日,一名老卒披残甲至,跪而不语,泪洒策前。
他只道一句:
“你肯听,我便肯说。”
他念亡兄遗语,写母亲旧事,书不成句、词多错简,但字字是他愿。
此志成后,落灯封存,成为纸命制度第一份——
“归心策卷·东郡首愿”。
三日之后,归心策坛卷满三石,灯火日夜未灭。
秦不归不设吏,不派官,仅以“无笔典使”共审三卷,成书七则,誊本三页,封灯为卷。
他将卷封为:
“东郡志策愿卷·初次奏议”
遣书吏自道送往三司策试堂,并留下一句:
“此为东郡百姓所愿。”
“请问你们——听否?”
朝中风变。
赵见非收到“初愿卷”,未拆即问:
“此卷为何无律批?”
太史回:
“因未裁于律,也未由吏。”
“全是百姓——自说。”
他沉默良久,未落批,未设止,只留一句:
“送往策试堂,启堂再议。”
此言一出,策堂传议:
是否设立**“志策副堂”**,由纸命制度专设一席,为民志建言所用,辅于政堂之外。
那一夜,东郡仓外,纸灯百盏,不书、不言、不辩,仅以光照案、以心记名。
而纸命制度,第一次真正以——一地政愿之力,撼动朝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