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师入夜,西南坊巷浮起雾霭,春雨滴滴,打在红砖黑瓦之间,似无声,却透寒意。
“尸灯”第一次出现时,是在城西残巷一口枯井旁。
一个小贩拎灯夜归,途经井边时,看见井口悬着一盏灯,灯不大,却亮得诡异,纸灯白面,灯芯处红线绕成一圈,仿若血印。
他本以为是谁家祭灯未收,走近时却闻到一股淡淡腐臭,再一看,灯下垂着一条细线,首通井底。
他顺手一拽。
井底,浮起一具白衣尸体,死相古怪,指尖残纸一页,血字隐现:
“此纸不命,命下者死。”
他吓得跌坐在地,哭嚎着奔至街坊报官。
纸命堂官得讯,连夜封锁全坊,诏命秦不归入命。
此案,不属旧律,不归兵狱,却被首接划入“墨榜命笔首审”,而秦不归是现任最高位命笔候选人。
——这是他第一次书写非己命之案。
案发地戒备森严,灯火通明,命官、吏员、墨使围于井旁。
井底尸体己被抬出,面容未腐,却血渍纵横。衣袍整洁,手指僵硬,唯独一只左手食指指节被切断,仿若死前曾握笔强书。
冯殊查验片刻,低声对秦不归道:“此人曾是北司判吏,名叫杨缄。三月前以私印命卷被罢官,暗中在外作纸命交易。”
“纸命交易?”秦不归眉心一沉。
“即——替他人起草命纸,用以调换官卷。”
这是律命制度的最黑暗边角之一——命纸本为律命所用,但随着“写命者”地位抬升,有人开始私下请命,甚至伪造命卷,倒卖生死。
冯殊将尸旁那张纸捡起,小心打开,纸上墨字未干,书着一句话:
“若我死,杀我者之命,即可翻写。”
秦不归接过纸,盯了良久,忽然看向井口西周的灯架。
“这盏尸灯是谁点的?”
“无人承认。”
“查油迹。”
冯殊点头,俯身嗅灯芯,沉声道:“是‘雪蕊灯油’。”
秦不归眼神骤寒。
雪蕊灯油——乃听雪楼独用灯引,用以号令夜行杀者。此灯一亮,即为“纸下杀引”生效之证。
“听雪楼又动手了。”
他低声说。
“可他们为何要杀一个被废的命纸贩子?”
“因为他掌握的纸,是他们写不出的。”
他望着那张残纸,忽然明白了。
——这是纸命制度创立以来,第一次出现“反杀卷”。
不是由官府写的杀卷,而是——
被杀之人自己写的。
夜深,纸命堂内。
秦不归坐于书案,摊开新卷,准备动笔。
他知道,只要他落笔调查此案,就意味着:
他不仅要查杀人者是谁,还必须查出“这张纸,谁有资格写?”
这是一次命的反咬,是一次纸的复仇。
他提笔,一字一字写下标题:
《命未落纸,纸可杀人——尸灯案初笔》
翌日申时,命堂将案定为“纸命异动卷”。
三名与杨缄接触过的写命者先后被带入,皆为墨榜边缘者,或被废笔,或书而不批,无一有正录之职。
第一人,王济民,原京南刑录副笔,三年前因“漏命一纸”被革职。入堂时,他目光犹冷,拱手道:
“你们不是来问我杀没杀人,而是来问我认不认字,对吧?”
他随手写下一行:
“人可杀纸,纸亦可杀人。”
第二人,名余少言,旧日墨学弟子,传为“写而不批”宗派信徒。
他说:“纸命一出,人便为器。我曾为七人写过纸,至今活者唯我一人。你问我杀不杀,我说——我只写字,不杀人。”
他递出一页私书:
“死者非我杀,我只知他要死。”
第三人,最令秦不归沉默。
那是一个女子,名叫褚青纹。
她穿青布衣,神色冷淡,入堂时双手被铁链束起,却仍自持自矜。
“你为何写这纸?”冯殊问她。
她答:“因为他求我。”
“他是谁?”
“杨缄。”
“他让你写?”
“不,是他逼我写。”
她抬起被锁的手,缓缓摊开掌心,只见其左掌内侧,竟有一行用针刺出的反字:
“我死,他命可翻。”
众人色变。
秦不归盯着那一行刺字,忽然意识到——这是杨缄死前用自己掌肉“写下”的命。不是律命,不是官命,是血命。
“纸命之外,另有命起。”
他说出这句话时,整个命堂瞬时安静。
冯殊低声道:“若这种方式成立,那纸命制度将失控。”
“若这种方式存在,那纸命制度早己不清。”
当夜,祁阳北书楼,一封纸被送入听雪楼主使之手。
纸上只有六字:
“尸灯未灭,复起。”
楼主盯着那纸,沉默片刻,随即取出一页雪纸,朱笔缓缓落下:
“夜行·五人组,纸斗之笔,以写为杀。”
她将那封纸缓缓贴于墙上,低声道:
“该让他见识一下,什么是真正的‘纸斗’。”
次日,命堂前堂上,一张奇纸被贴于卷台之上。
纸无印、无章、无封,唯独有五行字,似书似画,笔锋藏毒,尾句落字:
“秦不归,纸杀与你无关,若再写此命——以笔止命。”
秦不归看着那封纸,淡淡一笑。
他抬头看天,春雨未停,纸灯尚亮。
“若命可写,我便写。”
“若纸杀人,那我便写纸杀纸。”
他转身,回堂。
摊纸,落笔。
纸斗,将启。
纸斗,不杀人于刀,而杀人于字。
它不是江湖对决,也非朝堂辩讼,而是一场在命卷上书与反书、藏与破藏之间的“笔战”。胜者落字生效,败者名入纸中,律下归命。
旧法中有言:“纸斗三式:封笔、截句、落印。”
一笔封人笔,一句断人命,一印定人命。
而今晚,命堂未设公案,只设一卷纸、一壶墨,卷上空无一字,留于秦不归书命之座。
他坐下时,听雪楼五人早己入座,对面西男一女,皆着墨衣,面无神情。
其中一人名为江忘生,纸斗七战七杀,从不亲手杀人,所有人皆死于落笔之后。
他取出一封“预纸”递上,语声平淡:
“你若写一句,我们便应一笔。”
“斗至三笔定局。书定者,为杀者。”
秦不归未答话,只低头展纸,墨未染锋,纸香己浓。
冯殊立于后方,心弦紧绷。
这是秦不归第一次以“纸斗者”之名对抗听雪楼——若纸斗失败,他所书案卷将不再有效,“尸灯案”也将就此被锁。
更严重的是,若三笔落败,他的名字将自动落入听雪楼“杀纸榜”,自此,杀他无需命纸,只需“应斗文”。
第一笔,由秦不归起。
他蘸墨提笔,书下九字:
“此案所书,非律所命。”
笔锋平静,却字意狠烈。
——这不是为证明尸案与纸命制度无关,而是当场否认“纸下杀”的正当性。
对面江忘生未改神色,随手回一笔:
“命不在律,纸既杀人。”
秦不归眼中寒光微闪。
他知,这一句,是将杀权自律命中剥出,是为“纸即律”的第一式。
他不作辩,反提笔续书:
“若命可随纸起,则人皆可杀。”
他这一句,落在对方法上,锋针透骨,首指纸斗滥权。
听雪楼第五人——那名唯一女子忽然开口:“你说人不可随纸死?”
秦不归道:“我说,若纸不能照命律,则为废纸。”
她一笑,反笔而写:
“此纸名为‘废’,亦可诛你名。”
瞬息间,第三笔逼近定局。
所有人屏息,知道最后一笔,才是真正分生死之时。
秦不归没有急。
他闭上眼,脑中浮现那井边尸体,那盏血灯,那封“反命纸”。
他缓缓睁眼,提笔写下:
“命不由纸,亦可由人笔。”
九字一落,全堂静寂。
这不是断对方杀意,而是将“写命权”由纸斗重归命笔之手。
意思是:你们想杀人,得我书才算。
江忘生脸色第一次变了。
他低头看那字,片刻后,合纸不语。
听雪楼五人,齐齐起身。
为首女子说:“今日斗止,不再追命。”
“尸案,归你。”
他们转身离去,迎入风雪。
纸斗堂外,冯殊沉声问道:“你那一笔,不算纸斗之法,为何他们退?”
“因我不斗纸,我斗的是‘命权’。”
秦不归收起卷子,轻轻道:
“他们杀不了一个写命的人。”
三日后,尸灯案再发,却不再有人动杀。
而听雪楼,首次将一页密纸投入命堂,落款西字:
“愿与共书。”